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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那方露營區斷水電 彰縣府:違法經營旅館業務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5日電)彰縣府今天中午派員前往社頭鄉「清水那方」露營區執行斷水斷電。縣府指出,業者未提申請卻經營旅館業務,遭勒令歇業後仍繼續違法營業,因此斷水斷電,未來不排除解約。

負責經營清水那方露營區的「清水匯」公司下午回應,自從和彰縣府因點交溫泉有爭議後,不斷杜撰違約事由處罰,公司在短短1年內就獲得高達134次的重大違約,由此可看見荒謬。對於縣府不當違法處分,無非是想藉由濫用公權力行為,達到終止投資契約拒絕賠償目的,公司也將捍衛自身權益絕不退縮。

位在彰化縣社頭鄉的「清水那方」露營區,原為彰化社頭鄉清水岩溫泉露營區,縣府重新整修後委由民間業者經營,不過簽約後業者卻以管線漏水、設備有問題為由,拒絕和縣府進行點交,今年9月業者也因未繳電費,彰縣府人員原本就要執行斷電,後來兩邊協議再進行協商。

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中午派人前往營區執行斷水斷電,縣警局也派員警到場維持秩序。城觀處發布新聞說明,業者未申請旅館業登記證而擅自經營旅館業務,經連續裁罰2次並勒令歇業後仍繼續違法營業,因此依法斷水斷電。

城觀處說明,業者在露營區設固定式豪華露營帳篷,營業房間數有26間,帳篷內提供床墊、寢具、冷暖氣機、冰箱、獨立衛浴等設備供旅客使用,營業行為應屬發展觀光條例中的旅館業型態,違法經營事證明確,其他縣市也已有裁罰案例。

除違法經營旅館業外,業者也在園區內設大量組合屋及貨櫃屋等違章建築,縣府通知業者應在11月7日前自行拆除;另外業者官網線上訂房系統,直接連結到其股東經營的旅行社進行交易,縣府多次請業者說明與旅行社分潤情形,業者都置之不理,嚴重影響縣府營運權利金收入及公共利益。

城觀處表示,業者未依投資執行計畫開放生態遊憩區、違法增建組合屋及未依契約點交溫泉區等多項重大違約,截至11月4日,已遭縣府裁罰違約金新台幣2990萬元,迄今都未繳納,縣府已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違約金及履約保證金,地院函覆業者無財產可執行,縣府為確保權益,將透過訴訟程序處理,且不排除終止契約。(編輯:謝雅竹)1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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