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吳哲豪彰化縣19日電)彰化縣議會黃姓秘書與鹿港鎮農會張姓理事長等人,為讓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通過參選總統連署門檻,涉嫌收購連署書,彰化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共起訴4人。
彰化縣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彰化縣議會60歲黃姓秘書與55歲彰化縣鹿港鎮農會張姓理事長2人均握有地方相當人際與資金資源,為讓郭台銘通過連署門檻,竟和張姓理事長妻子、鹿港鎮農會草港分部出納專員共同對連署人行求、期約賄賂。
黃姓秘書於去年9月中,以通訊軟體LINE傳訊給張姓理事長,告知郭台銘連署書有給付手續費,100份為單位;張姓理事長回應「OK」、「時機歹歹加減賺」。
張姓理事長透過出納專員及妻子,以每份連署書新台幣300至350元對價,向親友收購10份連署書,並於10月底前往彰化縣議會,將連署書交付予不知情的另案黃姓被告,此人為不起訴處分。
警方接獲檢舉後,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偵辦,於去年11月查獲張姓理事長用以聯絡出納專員價購連署書的手機,因而循線獲知全案。
檢方表示,被告4人對不同連署人分別有行求、期約賄賂犯行,但因均於同一次連署活動所為,應論以集合犯,以對連署人期約賄賂罪論處。
彰化縣議會上午發布聲明,對於秘書遭起訴,議會深表遺憾,並重申依法行政、守法負責立場,對任何涉及違法行為事件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此案已進入司法審判程序,應尊重司法獨立精神,相信司法機關會秉持公正公平原則,釐清事實真相,還原事件全貌。
議會表示,在尚未有最終判決前,為維護議會運作公信力及秩序,議會已啟動內部檢討機制,並持續加強內部廉政教育,強化全體員工工作紀律與法治觀念;議會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呼籲外界避免未經證實的揣測與不實傳言,影響司法公平性及議會聲譽。(編輯:郭諭儒)11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