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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車11/30起須領牌投保 北市警2階段宣導執法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9日電)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將納管強制掛牌,台北市警方今天表示,即起進行2階段違規宣導和執法,請駕駛儘速完成領牌和投保及辦理掛牌,並注意騎乘須戴安全帽等7重點。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自11月30日起新購微型電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者,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騎乘,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

另外,交通部給予微電車掛牌寬限期11月29日將屆滿,現已使用微電車者也請儘快完成車輛領牌及投保程序。

松山分局指出,統計今年1月至10月松山區微電車違規取締計68件,前3大違規項目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未戴安全帽」及「不依號誌指示行駛」。

有鑑於掛牌過渡期限將屆,松山分局說,即日起配合市警局規劃的2階段(為期4週)加強微電車違規宣導、執法。

第一階段加強宣導期:11月19日至29日,除一般性違規執法,主要側重宣導未懸掛牌照的駕駛於期限內領用號牌。

第二階段加強執法期:11月30日至12月15日,針對轄內微電車易違規熱區(時),規劃勤務取締未領用牌照行駛的微電車。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也說明,騎乘微電車須注意7大重點。首先,「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其次,「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者將處300元罰鍰。

以及,「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不得載人及限速每小時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還有,「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不可酒駕、毒駕」,違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的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都禁止微電車行駛。(編輯:李錫璋)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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