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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雲林女子持剪刀殺害母姊 二審維持14年原判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0日電)雲林縣許姓女子去年7月持剪刀殺害母親和胞姊,一審判刑14年,並應於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監護5年,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雲林許女患有思覺失調症,去年7月持剪刀殺害母親及胞姊後,坦承犯行,經送鑑定確認行為時正處於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情形,雲林地方法院今年8月依殺害尊親屬等罪判刑14年。

許女就量刑部份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則認為一審量刑、定刑堪稱妥適,未有輕重失衡情形,維持原判。(編輯:郭諭儒)1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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