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0日電)雲林縣許姓女子去年7月持剪刀殺害母親和胞姊,一審判刑14年,並應於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監護5年,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雲林許女患有思覺失調症,去年7月持剪刀殺害母親及胞姊後,坦承犯行,經送鑑定確認行為時正處於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情形,雲林地方法院今年8月依殺害尊親屬等罪判刑14年。
許女就量刑部份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則認為一審量刑、定刑堪稱妥適,未有輕重失衡情形,維持原判。(編輯:郭諭儒)1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