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曾擔任法官的律師陳永昌在擔任晟德大藥廠獨立董事期間,涉嫌內線交易,獲利新台幣28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陳永昌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另外,同案共犯晟德稽核經理唐宜鶴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31萬餘元,北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
晟德大藥廠於民國107年7月間發布重大訊息,董事會決議與中國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CS02糖尿病新藥獨家授權中國市場開發與商業化合作」備忘錄,其中簽約金加上里程碑金為8000萬元人民幣,銷售權利金最高可達兩位數的百分比。
檢方調查,陳永昌與晟德稽核經理唐宜鶴涉嫌在重大訊息確定後、未公開前後,透過相關帳戶買賣公司股票獲利,台北地檢署去年5月間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2人。(編輯:唐聲揚)1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