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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開放9省市試點

(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今天公布「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開放北京、上海、蘇州、福州等9省市試點,不過禁止設立中醫院與併購公立醫院,也不得設立精神病、血液病等類型醫院。

據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29日晚間發布,中國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併購公立醫院)。

根據「方案」,申請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境外投資者應當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間接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並符合能夠「提供具有國際領先水準的醫學技術和設備」等條件。

「方案」顯示,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類別為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醫院級別為三級,不得設立精神病醫院、傳染病醫院、血液病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醫院;醫院的診療科目不得登記血液內科。

「方案」並規定,外商獨資醫院不得展開醫療和倫理風險較高的診療活動,主要包括:人體器官移植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技術,精神科住院治療,腫瘤細胞治療新技術試驗性治療等。

中國允許外商獨資醫院按規定聘用外國醫師、港澳台醫師、港澳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短期執業,但全院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中國大陸人員占比均不得少於50%。

中國國家衛健委醫政司在政策解讀稱,允許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是中國醫療領域對外開放的有益實踐和探索,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有利於豐富國內醫療資源多元供給,有利於與內資醫院形成互補協同局面,有利於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有利於為國內醫療機構發展提供參考借鑒。

中國國家衛健委醫政司並稱,選擇9個省市試點,是因為這些省市對外開放程度較高,外資企業和外籍人員較多,外籍人員醫療服務需求相應較多;占中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45%以上,是吸引外商投資較多的區域,有利於吸引外商獨資醫院落地。

中國國家衛健委醫政司還稱,總的來看,在這9個省市進行設立外商獨資醫院試點,對中國醫院體系的發展全域和民眾基本醫療服務不會產生大的影響,而且對滿足民眾多元化就醫需求還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中國國家衛健委醫政司指出,2023年中國醫院數量達到3.8萬所,其中三級醫院有3855所,服務體系比較健全,服務能力和水準持續提升。公立醫院診療人次數占全國醫院診療人次數的83.5%。

中國國家衛健委醫政司並指出,目前,中國共有中外合資醫療機構60餘家,這些中外合資醫療機構對當地醫院醫務人員隊伍流動影響並不大。(編輯:楊昇儒)1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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