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陸軍官校一名大一生借住學長租屋處時遭強吻猥褻,原本因畏懼學長校中勢力不敢上報,但最後因不想讓其他同學也受害,決心提告;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涉案大四學長辯稱沒有強吻猥褻,只是在嬉笑打鬧時摸到學弟胸部;其辯護人則說,學弟在案發後仍主動邀約被告用餐、詢問行程,甚至報告行蹤,足見未產生恐懼排斥心理,可見沒有違反意願。
不過,受害學弟拿出2人對話紀錄,內容為學長針對「上次放假的事情」道歉,且稱「知道你不喜歡但感覺好像我一直在強迫你」、「就當作我自己在發瘋」等語,顯見被告明知為強迫;再者,另一名學弟也出面證稱曾受害。法官據此認定,若此案是出於兩情相悅,受害學弟不必向他人訴苦,更能佐證學長曾試圖以另有他人曾經幫忙手淫過,說服受害學弟。
受害學弟更在審理時坦言,「如果我再不上報,連上如果又有第3個、第4個,甚至第5個新生怎麼辦,我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的對待,我覺得這件事到我這裡結束就好,所以我決定要上報」等語。法官根據相關證詞及校方調查證據,依強制猥褻等罪判涉案學長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陸軍官校一名大一新生與學長去年1月15日凌晨參加寒訓後前往聚餐,但因時間已晚,這名新生便聽從涉案學長建議前往其租屋處借住,2人入睡前聊著校園八卦時,學長突然下床至學弟旁邊強吻撫摸,並要求對方手淫。
由於這名新生堅決不從,學長便告知曾讓另名新生服務,希望藉此說服對方,但眼見態度堅決,最後只能返回床上繼續入睡;受害學弟因畏懼學長在大四的人脈勢力,未馬上逃跑,直到隔天起床後才找個理由離開,並在與同學討論後,決心向校方上報、提告。(編輯:陳仁華)1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