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台北2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天依圖利罪嫌起訴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求處有期徒刑3年。彭振聲在接押庭上說,他已認罪且不可能翻供,身體狀況不佳,希望法官裁定交保。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彭振聲在北市副市長任內,明知違法仍圖利財團百億元不法利益,敗壞官箴,考量他認罪自白,原求刑6年依法減為3年,褫奪公權3年。
彭振聲9月2日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方法院晚間6時30分許召開移審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彭振聲一開庭就表示,他在正式24次出庭中,應該講的事情都說了,且已認罪。
檢方表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曾拜託彭振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且彭振聲明知京華城案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違法,但因知道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要的案子,所以選擇放行。
檢方指出,彭振聲卸任前曾到威京集團與沈慶京碰面,另外,4月28日柯文哲曾傳訊找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了解有無途徑聯絡彭振聲,5月6日柯文哲傳訊彭振聲說「既然是共識決,就這樣解釋了」,且彭振聲刪除和柯文哲最早的對話紀錄。
檢方認為彭振聲有勾串、滅證之虞,希望在證人、共犯交互詰問完成前,繼續羈押、禁止通信。
彭振聲律師表示,彭振聲非常配合檢方調查,至於彭振聲刪除訊息已復原,跟他所述一模一樣;另柯文哲與陳智菡對話紀錄,則與彭振聲無關。
針對檢方談及彭振聲未坦承與沈慶京碰面,彭振聲律師說,彭振聲已70多歲,有些事可能記不清楚,不過檢方訊問時,彭振聲並未隱瞞,沒有串供、滅證可能。
彭振聲律師指出,起訴書中已寫彭振聲接待沈慶京、應曉薇時,聽到要求對京華城樓地板面積一事幫忙放水,彭振聲即拍桌駁斥「這違法的事,我不會做」,現在他卻因與沈慶京、應曉薇碰面被列為羈押原因,顯然沒有理由。
彭振聲表示,都市計畫變更都有文檔、錄音與錄影,不可能因為串供就改變,「我該承認的都認了,也沒有獲得不法所得」。他稱身體狀況不佳,每週都要去打點滴,希望能以新台幣500萬元內交保。(編輯:方沛清)1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