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6日電)基隆地院今天審理東岸商場確認所有權訴訟,NET主張獨資興建2樓至4樓擁有產權,市府指大日公司有出資,NET無從取得產權。今天辯論終結,法官諭知明年1月24日下午4時宣判。
大日公司於民國105年間取得東岸商場營運權後,隨即與主富公司(NET)簽訂租賃契約,將包含與基隆市政府優先續約2次的3年和2年在內,共10年全部納入合約,把1樓和2樓交由NET營運,NET並主張出資增建2樓至4樓,因此擁有2樓至4樓產權。
大日公司與市府完成第1次3年續約,合約至去年底截止,但大日公司並未獲得第2次續約,市府決定重新招標,經評選後,由微風集團得標,接手營運東岸商場,市府並於3月7日將2樓至4樓產權登記為市府所有,NET提出確認所有權訴訟。
NET委任律師陳義文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NET主張,東岸商場在營運期間,市府本來就有進行績效評估,大日公司連續2年都獲得應該予以續約的分數,市府卻未依照合約,決定不予以續約。
陳義文說,東岸商場2樓至4樓本來就是NET出資興建,且在有獨立出口情況下,市府不可能透過移轉而取得產權,產權就是屬於NET。在發生土地權限爭議時,應該交由法院判決,但市府卻惡意指示地政事務所強行登記,也讓大家發現,原來2月1日凌晨警方違法攻堅,市府違法接管商場當下,其實市府根本沒有產權。
市府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市府在今天開庭舉出明確證據,證明東岸商場1樓,甚至2樓至4樓產權都屬於市府,NET雖主張2樓至4樓是NET獨資興建,但大日公司舉出具體明確契約,證明有以租金減免方式出資新台幣5000萬元。
葉慶元說,顯然東岸商場2樓至4樓並非NET獨資興建,更無從取得產權,既然沒有產權,也就不會有所有權,至於1樓部分,NET既然不爭執所有權,也應當返還市府。(編輯:方沛清)1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