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首爾6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今天表示,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委託警方對總統尹錫悅執行逮捕令的公文存在法律爭議,意味警方實際上已拒絕公調處的委託。
針對尹錫悅簽發的逮捕令將於今天結束時(台灣時間6日晚間11時)到期,韓聯社稍早報導,公調處已要求警方接手執行。
不過,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特別偵查團副團長白東欽今天在記者會表示,經過內部法律研討後,警方認為公調處的公文存在法律爭議,關於執行逮捕令一事將繼續與公調處協商。
白東欽也說,警方在戒嚴聯合偵查組(聯偵組)體制下依法律和原則嚴格偵辦,將繼續為緊急戒嚴偵查全力以赴。
特別偵查團相關人士指出,公調處今晨7時送來公文,「委託警方指揮尹錫悅逮捕令和搜查的執行工作」。不過,執行逮捕的主體是公調處,因此委託警方執行的做法存在法律爭議,過去也沒有警方代替檢方執行逮捕令的前例。
由公調處、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特別偵查團及國防部調查本部共同成立的戒嚴聯合偵查組(聯偵組),於3日共同執行尹錫悅的逮捕令,卻因總統警衛處攔阻而無功而返。當時,警方也派出刑警到場提供協助。
尹錫悅去年12月3日宣布戒嚴引發政局動盪,並在同月14日被韓國國會彈劾停職,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又於同月31日簽發尹錫悅的逮捕令,這是韓國憲政史上司法機關首次對現任總統採取強制措施。(譯者:洪啓原/核稿:陳政一)114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