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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修法採計代理教師職前年資 工會籲各縣市跟進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7日電)憲法法庭去年8月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的相關規定違憲。代理教師工會今天指出,桃園市第一個自行修訂法規,並由教育局基金先行支應經費,呼籲其他縣市跟進。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昨天深夜在臉書發布聲明指出,憲法法庭判決後,桃園市政府於去年11月率先宣布將代理教師年資提敘。工會日前發函詢問經費來源,桃園市府回應民國113年度、114年度經費由教育局基金先行支應。

工會指出,桃園市的例子可見地方自治可以帶頭,履行憲法法庭的要求,不須等待中央修法。這樣的作法不僅能提升教師的職場安全感和實際權益,更能有助於加強桃園教育的競爭力。

工會表示,目前台北市、金門縣、新竹縣,加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桃園市,已將代理教師年資提敘。相較之下,有些縣市仍以「中央未修法」或「預算不足」為藉口,避免擔責。呼籲各縣市盡速履行憲法法庭的要求,在少子化的教育現場,共同為教育和社會負責。

因應憲法法庭判決,教育部已於去年8月下旬函請各地方政府預為籌措相關經費,並納入114年預算編列,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編輯:管中維)1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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