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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李文宗不服羈押提抗告 柯文哲尚未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2日晚間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羈押禁見,日前收到沈慶京抗告狀。北院今天指出,收到李文宗抗告狀。柯文哲部分尚未決定是否抗告。

柯文哲等4人遭羈押禁見,不服可於收裁定後10天期限提起抗告;北院為避免上級的台灣高等法院不同合議庭受理抗告案出現見解歧異,採取抗告期限內收齊4人抗告狀再送高院,或是10日期限將屆不論收到幾人抗告就送高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巿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其中,柯文哲、沈慶京、台北巿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巿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巿副巿長彭振聲在偵查期間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移審北院後,合議庭裁定5人交保,北檢對柯、沈、應、李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後,北院裁定加保,經北檢再抗告成功,北院2日裁定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編輯:張銘坤)1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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