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3日電)高雄仁武分局一名派出所長18日晚間退勤時依規定退還槍彈,卻在清槍時不慎誤擊1發子彈,幸彈頭留在清槍桶內未釀傷亡,警方已記過1次,分局長、督察組長、監看幹部申誡。
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今天中午指出,一名派出所長擔服1月18日晚間6時至8時巡邏勤務,退勤時依規定退還槍彈,但於清槍區清槍時,不慎誤擊子彈1發,彈頭留於清槍桶內,未造成損傷。
仁武分局表示,目前這名所長核予記過1次懲處、清槍監看值班幹部巡佐申誡1次;另分局督導不周部分,分局長及督察組長各申誡1次處分。
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督促外勤單位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編輯:陳仁華)11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