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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慎防一頁式詐騙 消保處:可請貨運或超商退貨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31日電)行政院消保處今天說,春節期間網購或購買線上訂閱服務須慎防詐騙,消費者如果遇到一頁式廣告詐騙,可儘速請代收貨款的貨運或超商業者協助退貨退款。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低價促銷如果再搭配「貨到付款」及「7天鑑賞期」誘因,可能是消費詐騙常用手法,民眾若看到不符行情的超低價,可能是一頁式廣告詐騙或釣魚網站、山寨版APP詐騙行銷,高風險會遇到商品不符、明顯瑕疵,偽劣假貨、退貨困難與求助無門等狀況。

行政院消保處說,如遇到一頁式廣告詐騙時,可儘速請代收貨款的貨運或超商業者協助退貨退款;面對查詢不到賣家聯絡資訊的一頁式網站或社群貼文、短訊或可疑促銷短訊、彈跳視窗或郵件時,不要輕易點開瀏覽或下單購物,以免資料遭竊或裝置被入侵,成為詐騙集團目標。

行政院消保處也說,線上訂閱或下單購物前,除了要瞭解業者信譽及評價,也要先確認業者地址位於國內或國外,因為如果是在國外網站訂閱購物,就是跨境消費,無法受到國內法律百分之百的保護。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也要詳閱網頁上標示的業者聯絡資訊、銷售及運送條款、退換貨政策及爭議處理機制等,並選擇安全付款方式,保存所有交易資訊與完整溝通紀錄;尤其是線上訂閱服務更要注意業者有無自動續約條款及取消訂閱條款,最好能事先找到「取消訂閱」路徑,以利不繼續訂閱時能立即取消。

行政院消保處說,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消費者可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7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且不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但如果線上訂閱或網購的商品或服務是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的商品或服務(例如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電子書等),且業者若已事先告知,消費者就不能再主張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權。

行政院消保處說,春節假期發生消費爭議時,請先與業者聯繫,並保留溝通、協商紀錄。如果沒有獲得業者妥適處理、且在國內交易,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提起線上申訴。但如果是跨境交易,得參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公告「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尋求救濟。(編輯:蘇龍麒)1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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