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澎湖縣5日電)馬公分局偵查隊幹員4日清晨在馬公興仁里一處民宅執行搜索時,不慎將一袋槍彈等遺留現場,受搜索人家人隨後送交警方處理,馬公分局調查完畢後將依法進行懲處。
馬公分局指出,分局偵查隊接獲線報,指馬公興仁里某民宅持有槍械,昨天清晨前往民宅執行搜索拘提,並將一名男子帶返分局,其中一名幹員發現其個人攜行裝備,不慎遺留受搜索人家中;受搜索家人除向警方通報外,並將槍彈原物送交警方,警方也開立「拾獲槍彈」三聯單證明。
警方指出,警方幹員所遺留這袋槍彈,除了一把PPQ手槍、24發子彈,還有一張記載「槍砲案件」搜索票、一具無線電、一張小電腦領機證。
馬公分局長呂文廷表示,分局偵查隊幹員持搜索票及拘票執行查緝,個人裝備不慎遺落,幸未造成嚴重影響,相關缺失,分局將於調查完畢後,依規定懲處;並再次提醒所有員警在執行查緝作為,於執行完畢後,應確實檢查個人裝備,避免類似情事發生。(編輯:陳仁華)11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