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7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開庭審理新北校園命案。被害者父母今天出面表示,2名凶嫌毫無悔改,「殺人就應該付出最重代價」,希望高院明鏡高懸,重判2人30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北市某國中學生於民國112年12月25日,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刺成重傷,送醫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去年判處行凶少年9年有期徒刑、少女8年有期徒刑。
一審法官指出,行凶少年、少女在少年觀護所經多次諮商已漸能反省,但仍須時間學習。全案上訴二審開庭。被害者父母認為,2人毫無悔意,希望高院能公正審判,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被害者父母今天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出面說明。被害者父母說,殺了一個人只判8、9年,之後感化教育還可以減刑,「在他下手的過程,是沒有給我們孩子一點點機會。」
被害者父親說,開庭中,他與行凶少年對到眼後,被對方怒目相瞪,他談到此忍不住落淚,「我是被害人家屬,你憑什麼瞪我。」
被害者母親說,一審法官無視他們受到傷害,為了讓法官了解喪子之痛,已聲請法官囑託醫院對他們進行心理衡鑑,作為新事證。被害者父母也表示,對司法感到心寒,希望集結大家力量,儘快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
石一佑表示,此事造成被害者父母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他們失去一個孩子,父母卻要去證明自己受到多大的傷害,根本本末倒置」,法律應保護被害者,並幫被害者討一個公道。(編輯:林恕暉)1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