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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台中男推母撞地顱內出血致死 一審判4年6月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7日電)台中邱姓男子去年2月間與邱母在家中口角,他推母親肩膀1下,邱母因頭部撞擊地面受有顱內出血等傷勢,送醫17天後不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今天判他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46歲邱姓男子從事水果批發商工作,75歲的邱母則罹患帕金森氏症,身體反應、平衡及骨骼肌肉協調能力不佳。

民國113年2月11日下午4時23分,邱男在台中市潭子區的住處廚房內,因故與母親發生口角,邱男靠近母親後,徒手推對方肩膀1次,造成邱母重心不穩、向後倒地,頭部撞擊地面,當場受有頭部外傷、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邱母經往醫院治療後,因併發症引起多重器官衰竭,於同年月28日晚上9時不治死亡。

邱男犯後一度稱是母親自行跌倒,屋內監視器事發當時影像也遭刪除,幸案發時邱男的姊姊與妹妹自網路遠端錄下監視器影像,才還原事發過程,檢方偵辦後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將邱男起訴。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昨天起一連2天審理,檢察官當庭具體求處邱男有期徒刑10年6月至12年6月刑度。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邱男與邱母發生言語糾紛細故口角,一時情緒激動、心有不滿而徒手推倒傷害被害人。

合議庭審酌,邱男傷害手段並無使用武器或工具攻擊被害人,且僅推被害人肩膀1下,無任何接續攻擊行為,他審理時並坦承犯行。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天宣判,邱男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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