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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案郭哲敏不服再羈押抗告 高院駁回確定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8日電)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郭哲敏再執行羈押。郭哲敏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抗告,郭哲敏羈押確定。

高等法院今天晚間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郭哲敏自1月13日交保後,自3月間起密集觸發多次鄰近機場、海岸線及載具離線等告警事件,還發生科技監控中心人員無法與他持用的個案手機、私人手機號碼取得聯繫,違反科技設備監控情節重大。

新聞資料中,高院表示,參酌郭哲敏涉犯重罪,卷證顯示在海外有鉅額資金供生活無虞,有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羈押原因,且有羈押必要,原裁定自4月11日起再執行羈押,無違誤或不當,據此認定郭哲敏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案發後潛逃海外被新北地檢署通緝。郭哲敏在泰國被法務部調查局押解返台,遭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郭哲敏涉嫌經營博弈網站,獲利新台幣16億餘元,另涉地下匯兌經手金額至少達217億餘元,依違反賭博、洗錢防制法、組識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向法院求刑15年。

全案審理期間,新北地院4度裁定郭哲敏交保,交保金額達2億元,並施以科技監控。但因郭哲敏於科技監控期間,多次觸發告警事件,新北地院4月11日改裁定郭哲敏再執行羈押。郭哲敏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做出裁定。(編輯:戴光育)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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