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9日電)新竹1家公司逾期未繳納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新台幣76萬餘元,即使加徵滯納金仍不繳納,經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扣押工程款等,負責人才趕緊將稅款、滯納金與利息全額繳清。
新竹執行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新竹市1家從事配管工程、電器承裝等相關行業公司,逾期未繳納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76萬餘元,即使加徵10%滯納金仍不繳納,總欠金額近84萬元。
新竹分署指出,收案後迅速調查該公司名下財產外,並調查過去交易往來的銷售對象,針對10家交易對象核發扣押命令,扣押該公司工程款、保固金、貨款等債權,以及銀行之存款。
經多管齊下,新竹分署表示,該公司在2週內將84萬餘元之稅款、滯納金、利息全額繳清。
新竹分署呼籲,民眾接到稅捐、罰鍰或勞健保繳款書後,務必於期限內繳清,如逾期未繳,便會移送行政執行,存款、薪水、動產、工程款或不動產都有可能遭到扣押、查封,得不償失。(編輯:方沛清)11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