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9日電)新北市蘇姓女子去年間涉嫌在汽車旅館掐死2名子女,新北地院法官與國民法官審理,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2罪,判處蘇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去年5月14日上午7時許,蘇女在一家汽車旅館內讓熟睡的子女喝下混有安眠藥的水,先後以枕頭覆蓋子女臉部,過程中被害者醒來且掙扎,蘇女仍掐住子女頸部,導致2人窒息死亡。
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指出,蘇女竟僅因心情低落,想要自殺,認為子女是自己生的,所以有權殺死他們,無視孩子獨立的生命權,使2名天真活潑、稚嫩的幼童枉死,也使幼童的阿公、舅舅與阿姨因此受有永遠不可磨滅的心靈創痛。
合議庭指出,蘇女從17歲起長期吸毒,明知心情低落實施用毒品會擴大負面情緒,竟在旅館與子女相處的最後幾天內,多次施用K菸與毒品咖啡包,放任自己更加低落,還因此更堅定地殺害2名子女,並選在子女被她下藥、無力抗拒時動手。
合議庭認為,蘇女身為母親,對子女負有保護教養的義務,竟違背子女的信任與依賴,殺死2人,蘇女雖認罪、無前科,但她失業後未積極找工作,且受到親友與多個社福單位支援,仍拿錢買毒,可見她並非經濟窮困而犯案。
合議庭審酌生命的可貴,以及檢辯雙方量刑意見,認定蘇女殺害2子女各成立1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編輯:張銘坤)1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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