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3日電)為活化桃園特色老屋,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開跑,屋齡達40年以上非住宅使用合法建物申請老屋改造、活化,每案最高補助金可達142萬,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14年度「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開跑,廣徵屋齡達40年以上,非住宅使用合法建築物申請改造、活化,申請送件時間從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每案最高補助可達新台幣142萬元。
住宅發展處長邱英哲說,補助項目包含老屋建築整建或修建、室內修繕及活化經營3項,其中戶外修繕最高補助40萬,可運用在立面清理、外牆面材復舊修補或更新等項目;另外,屋內機能性修繕,包含天花板、牆面、地坪、照明、廁所裝修等最高補助90萬,此外,利用老屋經營有助街區的店家,每月最高補助1萬,累計可補助12個月。
邱英哲指出,透過整合都市發展發局、經濟發展局及文化局正推動的舊城再生計畫,跨局處合作改造桃園及中壢車站周邊舊市區人文環境,重塑市民生活感空間,不僅可改善人行環境,更期待活化後的特色老屋成為市區亮點,讓老屋價值除了土地與建物,更多了一份觀光文化資產。(編輯:陳仁華)114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