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28 12:19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竹北天坑案仍在法院審理,監察委員施錦芳今天表示,調查此案後發現,新竹縣府在都市計畫變更、施工管理、公安維護及建照變更審核都有瑕疵,尤其為此案獨創新竹縣至今唯一的回饋金公式,難脫為業者量身訂造之嫌,監察院日前已通過糾正新竹縣府。
新竹縣竹北市「豐采520」建案工地2023年4月因施工導致道路坍塌出現「天坑」,這也是建案附近道路第5次發生明顯坍塌。新竹地檢署去年7月指建案業者豐邑機構涉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民眾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2.5億餘元,並起訴楊文科等12人。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3日通過施錦芳、紀惠容調查報告與糾正案,認定新竹縣政府在處理此建案的都市計畫變更、施工管理、公安維護及建照變更審核等多個環節均有瑕疵,包含一,標售後放寬用途限制,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二,都市計畫審議程序與實體均有重大瑕疵;三,施工監督管理機制失能,公安維護嚴重怠失;四,結構安全與損鄰處理疑慮未清,雖已復工仍應檢討;五,建照變更幅度等同新案,率用舊函釋規避新法規。
施錦芳、紀惠容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糾正理由,並強調未來待司法釐清相關人等責任後,再行思考彈劾失職人員。施錦芳提到,竹北天坑案的建案基地是新竹縣政府所標售,起初明定僅作為「大型商場或旅館興建使用」,最後縣府卻應開發商陳情,在縣府行政人員及都市計畫專案小組都不同意情形下,逕由都委會大會決議放寬可作住宅用途。
紀惠容提到,此案就是廠商知法玩法,明知標售到商業用地,只能做商辦或是旅館,卻要變更為住宅用地,還2度進行設計變更,原是地上13樓變成35樓,再規避法規調整為地上32樓。施錦芳補充表示,改成32樓是因為地上35樓就要做環評,而變更為住宅用地是因商場只能收租,住宅卻能變現,讓業者周轉率變高。
施錦芳也表示,此案的回饋金公式為新竹縣政府迄今唯一個案,難脫為業者量身訂造之嫌,除回饋機制欠缺依據,且在2016年計算的回饋金,卻是用2005年得標的單價作爲參數,未計算地價漲幅,基準根本過時,再者是回饋金條件設定是業者要拿到使用執照,因此至今新竹縣政府都尚未收到回饋金。
此外,施錦芳認為,此案建照變更幅度其實已等同新案,因為在建築量體、結構系統、使用強度、防災避難都產生巨大差異,新竹縣府卻依據內政部20餘年前的舊函釋,認定無須廢止原照重新申請,因此也移請內政部通盤審慎檢討評估舊函釋,杜絕類似爭議。(編輯: 萬淑彰)114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