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31 11:12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1日電)多位學者與廢死聯盟等民間團體今天表示,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不僅未能回應憲判要求,甚至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提高死刑冤案風險等,呼籲法務部通盤檢討修正,以確保死刑執行程序符合憲法對生命權的最高保障。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錢建榮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百位學者及民間團體呼籲法務部修改執行死刑規則」記者會,並於會中公布目前109位學者的連署書,表達訴求。
與會團體表示,本次修正內容不僅未回應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程序保障與生命權保障所提出的具體要求,反倒限縮構成執行障礙的適用範圍,限縮至非常上訴需經「檢察總長提起」、再審需有「停止刑罰執行之裁定」、憲法訴訟需有「暫時處分之裁定」,致使保障更加薄弱,違反憲法生命權應受最高程度保障的原則。
徐偉群說明,法務部在2010年發布新聞稿宣示要逐步廢除死刑,但在今年4月,法務部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卻是反其道而行,降低原有的死刑執行障礙,剝削受死刑宣告者要求履行最嚴格程序的權利,這非但不是積極逐步廢死,反而是「積極追求死刑執行」。
徐偉群質疑,憲法法庭在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中,大法官花9成篇幅要為死刑及死刑執行,設立最嚴格的程序條件,但法務部卻以憲判8之名,大幅放寬死刑執行的通行證。
錢建榮表示,執行死刑規則本應是行政權節制司法權,保障人民生命權的重要規範,而過去的執行死刑規則尚符合憲政要求,如今卻愈修愈惡,反成侵害生命權、行政權自我輕蔑的表現。
台灣人權促進會長涂予尹指出,考量死刑執行對受宣告者權利影響的嚴重性與終極性,呼籲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時,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舉行公開聽證,確保修正過程受公民檢視與審議。(編輯:翟思嘉)1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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