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31 15:46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31日電)國健署有條件通過加熱菸,醫界人士呼籲,加熱菸就是菸,所有菸都有害,配套不可少,賣場不可以展示加熱菸、嚴禁加味,未來加熱菸菸捐等稅收應挹注加熱菸戒菸服務補助。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逾2年,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的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等,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近期公布最新審查結果,包括菲○○○公司8個品項、傑○○○公司6個品項,已有條件通過核定函送交業者。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發起人温啟邦今天在世界控菸大會焦點論壇指出,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一樣,無一是處,他不滿含多種致癌物的加熱菸風險評估通過,並質疑超商上架致癌物居然被允許,加熱菸含尼古丁,不知不覺就會上癮,加熱菸開放完全沒有道理。
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郭斐然說,加熱菸就是菸,所有菸都有害,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在日本執行的國際控菸調查,駁斥加熱菸的減害理論,即使從抽20根減少到1根,風險依然有1.5倍,所有菸品都不使用才會降到跟不吸菸者一樣的水準,甚至9成淪為紙菸、加熱菸雙重使用者。
郭斐然表示,既然嚴格管理與對應配套是通過條件,必須確實落實,否則恐淪為空頭支票。戒除加熱菸與戒傳統紙菸並無不同,加熱菸本質上仍是菸品,含有尼古丁,依舊涉及吸菸行為,隨著未來加熱菸將被納入菸捐與菸稅體系,政府更應將部分稅收用於補助加熱菸戒菸服務。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政府既然已經有條件通過加熱菸,應該立即依法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並撤銷加味的加熱菸上市,審查上市加熱菸不得以「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宣傳,加熱菸器不得以展示等方式為促銷或廣告,即任何賣場不可以展示出加熱菸器。
衛福部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加熱菸是菸品,專業戒菸服務內容涵蓋菸品戒除菸癮;產品含有中央主管機關日後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規定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也須遵行法規,禁止使用通過台灣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及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等文字標示。
至於加熱菸是否會在所有販售紙菸通路上架,羅素英表示,加熱菸審查過程,委員有要求業者提出自我承諾,並納入有條件通過的內容,包含對販售點的管理措施。實際通路規劃,視加熱菸業者的規劃而定,不論開設多少販售點,業者都必須遵守審查所列有條件通過內容及菸害防制法。(編輯:龍柏安)1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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