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7 19:51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7日電)基隆市政府接管東岸商場,主富公司提告市長謝國樑加重強盜等罪,基隆地檢署予以不起訴,主富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基檢今天偵結仍認謝國樑等12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謝國樑表示,感謝地檢署明察,再次還市府團隊清白,團隊會繼續專注推動市政。
主富公司(NET)指出,基檢擱置數個月毫無偵查作為,突於上週開庭後僅隔數日即突襲性不起訴處分,對於前次開庭尚未釐清的事實及爭議,本應繼續調查,且謝國樑強盜行為當天實際上遭遇事件的告發人、證人等,拖延1年多均未曾傳喚、調查。
主富公司表示,相較謝國樑宣稱具有刑事法學碩士的智識背景,基檢仍一再以未具有主觀犯意為此處分,豈非鼓吹人民挑戰法律,事後再以主觀要件脫罪,絕非法治國家應有的現象,主富公司將聲請再議。
主富公司主張,東岸商場增建的2至4樓為主富公司獨資興建而享有所有權,謝國樑指示派遣警力至商場,並由市府人員破壞增建建物門鎖,使主富公司無從進入、使用,提告謝國樑等共12人,涉犯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加重竊占、加重強盜等罪嫌。
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謝國樑等共12名被告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主富公司認為,基檢不起訴處分理由有違誤,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
基檢指出,東岸商場營運委外案由市府與大日公司簽訂,主富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且於民國105年3月起,大日公司偕同主富公司向市府提出商場改善計畫會議中,有載明同意將闢建完成的商場無償移轉予市府,市府在此前提下,才同意大日公司偕同主富公司所提出的改善計畫。
基檢表示,112年9月間,市府經審查後確認大日公司不具續約資格,大日公司的營運權僅到去年1月31日,而依第1次續約契約明文約定,於營運委外期間結束後,若大日公司逾期未依約返還營運資產,市府得逕行收回營運資產。
基檢指出,主富公司也曾出具合作同意書,聲明願意配合第1次續約相關約定辦理,因此謝國樑等人主觀上確信受逕行收回條款拘束者包含大日公司與主富公司,實屬有據。(編輯:方沛清)1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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