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謝泊泓被控與學妹婚外情 法院判免賠確定

2025/8/30 10:40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0日電)民眾黨代理副秘書長兼民調中心主任謝泊泓遭妻子指與王姓學妹婚外情,提告求償,士林簡易庭判決免賠,經上訴,士院認為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往關係,駁回上訴,謝男、王女免賠確定。

根據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謝妻提告主張,民國111年間,謝泊泓為角逐新竹市長的高虹安助選,數日不歸,當時民眾黨傳出謝泊泓與林姓秘書交往,並有記者稱拍到謝泊泓與林女熱吻。

謝妻表示,她檢視家中共用電腦查證,另發現謝泊泓與高中社團學妹王女於111年4月至11月間的訊息內容充滿挑逗意味。

根據判決,111年4月,王女傳訊息給謝泊泓稱「搞上人夫,不行會被告」謝則回傳「看情況決定會不會被告」;111年6月,王女傳訊息給謝泊泓稱「我沒有危,你比較危」,謝則回傳「笑死,危在哪」、「差點被妳帶回家喔」;111年11月,謝泊泓傳訊息稱「我今天訂個飯店好了,不然宿舍會不會被妳翻掉」。

謝妻認為,謝泊泓與王女在社群軟體上互相調情,也曾酒後到謝泊泓訂的汽車旅館休息到隔天,已侵害其配偶權,提告請求謝泊泓與王女連帶賠償新台幣5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判決謝妻敗訴,經上訴,二審由士院審理。

士院認為,勘驗謝泊泓與王女的對話內容,雖稍嫌輕浮,但僅為朋友間的戲謔、調侃酒後可能亂性,未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忍受範圍;此外,無證據顯示謝泊泓與王女有共同入住旅館過夜,日前仍維持原判,本件不得上訴。(編輯:張銘坤)11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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