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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2前研究員涉詐領逾3480萬元 士檢求處重刑

2025/9/4 16:17(9/4 16:31 更新)



圖為中央研究院標誌。(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4日電)士檢偵辦中央研究院前研究員涉詐欺取財案,查出張姓與紀姓前研究員涉不實採購、侵占物品等,詐得款項及財物共逾新台幣3480萬元,今天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並對2人求處重刑。

根據士林地檢署新聞資料,張男時任中研院物理研究所超電導實驗室助理研究員,並為1家科技公司負責人;紀姓男子時任超電導實驗室博士後研究員,負責實驗室採購業務,並持有張男公司股份。

民國108年至109年間,張男分別向11家業者以訂購溫控短路試驗機、購買調壓閥、租用機台、購買分水儀等名義,涉嫌收受業者開立的不實報價單及發票,再指示紀男向中研院請款,共詐得1883萬餘元。

此外,中研院108年間辦理「客製化電池芯與極耳等四項材料」等6件採購案,均由張男公司得標,涉嫌於驗收後侵占電池芯、電解液等履約物品,金額達1589萬餘元。

另方面,張男涉嫌於108年至110年間,將公司產出的廢電芯等有害事業廢棄物運至中研院,再由紀男佯稱為實驗室廢棄物,使中研院支付不必要的廢棄物處理費,造成損失7萬餘元,涉犯刑法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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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今天依刑法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張男、紀男等14名被告,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3480萬餘元。

檢方認為,張男、紀男將中研院物理所經費直通自己公司財庫,長期以自己公司名義購買耗材、設備,卻由中研院經費核銷,嚴重影響經費管理正確性並造成預算損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方沛清)1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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