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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育嬰假鬆綁職代加班上限 勞動部揭3前提

2025/9/4 18:51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彈性育嬰假明年上路,勞動部規劃鬆綁職代加班時數上限引發討論。勞動部表示,須在臨時彈性需求合理、避免過勞、優先尋找臨時人力等3原則下進行,後續將邀勞雇團體討論配套。

搶救少子化危機,行政院會今天拍板「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讓勞工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有30天能以「單日」方式申請;而有家庭照顧假需求者,也可以最低1小時為單位請假,規劃明年元旦上路。

為避免雇主因臨時找不到人力,而刁難申請育嬰留停的勞工,勞動部規劃鬆綁職代的加班彈性,讓雇主臨時找不到人力時,可讓已達加班時數上限的勞工支援。

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說明,這樣的設計是考慮小型、微型雇主因為人手太少,相較於大型企業要找到職代更困難,因此希望幫這類雇主打開一點工時彈性。

洪申翰也強調,打開彈性必須有前提,包含不能造成替代勞力過勞、彈性源頭是基於勞工遇到突發狀況所需,以及雇主仍應以尋找臨時人力為優先等,打開工時彈性是最後的手段。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彈性配套該如何執行,後續將邀勞雇團體討論。

對於彈性配套,勞動學者、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表示,讓勞工可以申請彈性育嬰假,主要目的就是搶救生育率,且若是以日為單位申請,這不會是一個長期需求,讓已達加班時數上限勞工支援,應不至於導致勞工加班到過勞。

邱駿彥說,以現行法規來看,難有其他配套辦法可以協助,若沒有這樣的彈性、予以絕對禁止,勞工要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恐越發困難。

不過,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政府缺乏落實與執行手段,無法保證雇主不會濫用此配套措施,且要求職代提高加班上限,恐惡化職場照顧者歧視及職場性別不平等。(編輯:吳素柔)1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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