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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擬擴大水污染違規成本認定 遏止不法獲利

2025/9/12 19:55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環境部預告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擬擴大違規成本認定,遏止違規者不法獲利並使其得不償失。

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為明確違反水污法所得利益的核算與追繳機制,11日預告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不法利得的範疇、合理計算方式及計算期間,落實環境正義。

環境部說,「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實施近10年,實務上面臨少數不肖業者繞流排放、設施功能不足或未正常操作的挑戰,對其為節省成本污染環境的不法行為,除依法裁處罰鍰外,應更積極遏止其所獲不法利益,使其得不償失。

環境部說,這次草案增列委託處理費為消極利益類型,將廢(污)水委託處理所需支出納入範疇,擴大違規成本認定;同時,調整經常性支出成本有關廢(污)水量或污泥量平均值認定規定改採實證推估,由許可核准資料及查核結果為依據,提升核算合理性。

另外,環境部也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同業標準作為計算依據;明確可追繳所有違法期間不法利益,環境部說,追繳處分作成後始有行政程序法之公法上消滅時效適用,有多少證據就追繳多少不法利得。(編輯:黃名璽)1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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