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14:5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京華城案被告應曉薇在質詢時涉騷擾都發局證人,北院今天開臨時庭,檢方控藉議員職權施壓,應曉薇說,感謝指正,不再犯。北院裁定加保500萬元。應曉薇約2小時辦保完成離開北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上午傳喚被告沈慶京及證人范有偉、徐文鑫到庭作證;另因被告應曉薇遭指涉9日質詢時騷擾都發局的證人,北院開臨時庭傳喚應曉薇到庭說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9日在市議會質詢時對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及「請你好好整頓都發局,請你好好整頓政風室」、「竟然有都委會的公務人員,指揮都發局人員,在便當會中偷錄影!結果我跟前市長是不講話的,但是我覺得一個做賊心虛的人為什麼要錄影」。
公訴檢察官庭上表示,都發局人員因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提醒應自我保護,才在便當會錄影,而這些影片檔案於檢方偵查時未提供,直到案件起訴繫屬台北地院,並於今年5月間訴訟程序才提出來。
公訴檢察官指出,劉秀玲及2名都發局人員都仍在台北市政府任職,應曉薇質詢內容就是在給都發局下馬威,議員關心市政,卻是不避嫌談論涉己案件,再藉此施壓劉秀玲等人,建請法院審酌是否應變更應曉薇的具保停押強制處分。
應曉薇表示,感謝檢察官指正錯誤,檢察官與她處在對立面,有監督責任她可以理解,但她從頭到尾都沒有惡意,北市府的這3名證人她不熟,沒想到這次的質詢,會讓檢察官誤會。
應曉薇強調,她不是故意,主要是要提醒蔣萬安整頓市府,不應擅自錄影,公務員是領人民的納稅錢做事,就不要搞暗鬥;對於「施壓」部分,她提及輝達北士科案,每個市議員都在罵蔣萬安「難道那不是施壓」。
應曉薇提及,她保證不會再提及碰觸本案任何事情,只要都發局有關的開議,她都不參加,會更加小心。
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當庭諭知,應曉薇在質詢時所言,確實對於本案證人證述有影響可能,雖然證人在審理期間已經接受詰問完畢,但考量二審審理採續審制,意即證人於二審時,仍有可能受檢、辯詰問,釐清事實,顯見應曉薇的言論,也仍會影響證人證述及評價。應曉薇確實違反裁定中所禁止之要件,且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
合議庭考量應曉薇的陳述,認為尚無直接命羈押的必要,為確保後續不會再犯,命除先前裁定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金外,再加保500萬元,應曉薇仍得遵守相關禁令。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應曉薇被控利用可實質掌控的5個協會,收受沈慶京賄賂5250萬元,製造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並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台北市政府公務員。
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合議庭9月5日裁定應曉薇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配戴電子腳鐶與個案手機。
北院合議庭9月15日就禁止接觸證人範圍予以界定,要求應曉薇除了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的證人,應曉薇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編輯:李錫璋)1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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