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晴空匯大火 監委:竹市消防局救火未全盤掌握資訊

2025/10/24 18:12(10/24 18:53 更新)



圖為監察院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4日電)新竹市「豐邑晴空匯」社區大樓去年火警,造成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監委今天說,此案新竹市消防局未全盤掌握入室管制及人員資訊,且因建築結構、濃煙遮蔽等因素導致無線電通訊不良,延宕消防人員搶救時機,新竹市府與內政部應切實檢討改進火場救災相關指揮調度、無線電通訊不良等問題。

豐邑晴空匯社區大樓去年5月26日晚間發生重大火警,造成2名消防員不幸殉職,經監委葉大華、王麗珍介入調查,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日前通過監委所提調查報告,指出此案起火原因,肇於大樓管道間電力配線因故短路而起火,致多項防火避難設施無法運作引發大火,另也提出相關應檢討面向。

監委認為,新竹市消防局未全盤掌握入室管制及人員資訊。監委說明,新竹市消防局雖於此案現場設置管制站及安全幕僚,但仍未能全盤掌握入室管制及人員資訊,致難以迅速清查失聯人員並即時進行救援,外部人員自確認到搜救完成2名失聯人員前後歷時約50分鐘,凸顯此案火災相關指揮調度、指令傳達、資訊交接及安全管制等均有待積極檢討改進。

監委也提到,火場指揮調度中的「告知」、「指派任務」二者不同,該2名殉職消防員於火場獲悉建築物內有眾多民眾亟待救援,致急於進入火場進行人命搜救,未遵循須經任務指派且向管制站報到後,方能進入火場的規定。

此外,監委發現,晴空匯大樓依建築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應每2年進行1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但去年1月至3月申報期間卻未進行申報,新竹市都市發展處對此逾期申報情形卻毫無所悉,遲至113年5月26日發生火災後才進行裁罰,應檢討改進。

監委也提到,此案起火點是大樓內各式電力配線集中的管道間內,用戶設備且有隱蔽、不易查覺的特點,加以管道間內一般電源與緊急電源電纜線同時燃斷後,會導致多項防火避難設施設備短暫啟動後即無法運作,造成消防搜救困難,以此可知,管道間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將影響公共安全至鉅。

對於管道間如何防火,監委說,內政部已檢討,研議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增列管道間,以確保管道間維持完整的防火區劃」,並將納入防火填塞;經濟部則在今年修正發布「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增訂不同導線線徑於配電箱內所需最小配線空間要求,以防導線過度轉折破壞絕緣等。

監委要求,新竹市政府、內政部應切實檢討改進火場救災相關指揮調度、安全管制及無線電通訊不良等問題,並就此案火場致災原因切實檢討,以及對於既有建築物及既設用戶用電設備的公共安全管理,謀求具體因應作為。(編輯:張均懋)1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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