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林岱樺涉貪案控編造死人筆錄 雄檢:絕無扭曲捏造

2025/10/28 12:55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8日電)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助理費遭起訴,她昨天赴雄院出庭,事後發布新聞稿指控檢調「編造死人筆錄」。雄檢今天對此表示,檢方以最嚴格程序認定事實,絕無扭曲或編造證人筆錄。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遭查出涉詐領新台幣1400多萬元助理費,雄檢6月間起訴。檢方另查出林岱樺胞妹涉嫌協助浮報詐領32萬多元,依貪污等罪嫌追加起訴。

林岱樺昨天出庭否認檢方公訴內容,並在事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其辯護律師當庭提出多項起訴內容瑕疵,其中駱姓證人前後證詞疑遭誘導、扭曲及編造,她指控檢方「編造死人筆錄」。

高雄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有關林岱樺所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她與其辯護人指控檢察官編造駱姓證人筆錄一事,與事實不符。

檢方表示,駱姓證人於調查局調查官及檢察官訊問時,明確坦承其為人頭助理,用以請領立法院薪資的銀行帳戶,是由林岱樺胞弟林岱融擔任負責人的佳安事務所申設。該帳戶設立後,始終未曾由駱姓證人保管且未領取該帳戶內任何薪資。

檢方指出,檢察官就上開筆錄內容勘驗,並製作逐字譯文,完整提出給法院,絕無扭曲或編造。

檢方說明,起訴的相關人頭助理資金流向,經查證部分用以購買林岱樺座車、流向通法寺,部分轉入林岱樺帳戶,部分用以支付佳安事務所客戶遺產稅、滯納金,部分由林岱融提領時於取款憑條備註「自用」、「繳保費」,還有多筆大額現金提領後流向不明,均有相關人證及交易紀錄等證據佐證。

檢方表示,檢察官是以最嚴格程序認定事實,均已詳細記載於起訴書證據清單;同時提醒被告與辯護人,相關辯解應在法院正式審理程序中,於法庭內依法提出,勿在法庭外片面解釋、惡意詆毀,枉顧已起訴移審的相關事證。(編輯:張雅淨)1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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