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 10:22(11/1 10: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日電)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將挹注災後的經費上限增加匡列新台幣50億元,整體來到300億元。政院官員指出,經費匡列增加,預計會按比例調整原先分配,並請部會做更細緻的規劃,一旦收到立院咨文後,就會儘速送出特別預算案。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匡列為300億元,得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復原重建整治項目包括農業復原、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以及其他經各中央執行機關認定有復原重建必要的項目與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等。
三讀條文明定,因水災致住戶淹水救助,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救助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限制,並排除現行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的規範限制。
行政院為堰塞湖災後重建,原先是修正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匡列250億元挹注堰塞湖災區,分配比例包含堰塞湖處理107億元、水利設施40億元、道路交通部分32.5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26.51億元、農業設施5億元、社會復原產業促進4.78億元,另外預備金34.21億元,此次經立法院三讀的則是另立特別條例且提高挹注金額。
針對挹注金額提高,政院官員指出,正依據立法院通過的三讀條文,以300億元來做規劃,綜整目前分配項目,預計按比例調整原先的分配項目經費,並請部會提供資料做更細緻的處理與規劃,但詳細的分配比例是由主計總處負責調整、審查,最快下週會有具體方向。
官員也強調,待收到立法院咨文後,政院就會以最快速度提出特別預算案,力拚加速協助災區重建。(編輯:翟思嘉)11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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