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知君/台北報導〕
黃大煒驟逝後,最先浮上檯面的不是單純告別,而是一份火藥味濃厚的律師聲明。由黃大煒兩位胞姊委託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發出的聲明,除證實死訊,也明確宣示後事、音樂資產授權與對外聯絡窗口。
聲明中最受矚目的有四點:第一,兩位胞姊依法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後事由她們處理;第二,黃大煒遺留音樂資產以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為合法授權窗口;第三,除兩位胞姊外,未委託任何人作為演藝事業或音樂資產對外窗口;第四,聲明特別提及黃大煒與家人未曾擁有其社群管理權限,並警告不得擅自以黃大煒名義經營社群或侵入通訊軟體。
這些文字被外界解讀為對長年經紀人女友Vicky的切割。Vicky則公開表達不認同,質疑死亡證明、死因與委任合法性,並表示將與律師討論後續行動。
真正複雜的,是黃大煒留下的「音樂資產」不只是遺產。以〈你把我灌醉〉、〈讓每個人都心碎〉等代表作為例,一首歌曲可能同時涉及詞曲著作權、編曲權利、錄音著作、唱片公司母帶權、KTV公開演出權、串流平台播放權利金、翻唱授權、海外授權與商業使用授權。
換言之,誰是繼承人,只是第一層問題;誰能代表黃大煒授權歌曲使用、誰能收取未來權利金、誰能處理過去經紀合約與演出收益,才是後續法律攻防的真正核心。
尤其黃大煒的作品多年來仍被翻唱、播放、串流與公開演出,相關權利金可能持續產生。若家屬、長年經紀人、唱片公司、出版公司與集管團體之間的權利關係未釐清,後續恐怕不只是一場家事爭議,而會演變為跨國音樂資產與授權窗口之爭。
黃大煒留下的不只是歌曲與回憶,更可能包括詞曲、錄音、表演、授權、社群帳號與演藝經紀等多重權利。這場攻防未必只是遺產問題,也可能牽涉著作權、契約、數位資產與親密關係在法律上的名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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