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無黨籍立委陳超明涉貪案,高院今天改判無罪。陳超明表示,今天雖是遲來的正義,但「上天終於開眼了」,也特別感謝高院審判庭秉持公平、公正的審判,還給他清白。
立委涉貪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改判現任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無罪。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涉案部分高院駁回上訴,仍判有期徒刑10年、8年6月。可上訴。
陳超明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案件從羈押至今近6年,他歷盡滄桑、受盡折磨、心神憔悴,今天雖是遲來的正義,但「上天終於開眼了」,也特別感謝高院審判庭秉持公平、公正的審判,還給他清白。
陳超明指出,上次立委選舉時,他遭受無情抹黑的打壓,但苗栗鄉親仍然力挺他,讓他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涉入「貪污治罪條例」案件後仍能順利當選的立委,這是因為他幾十年誠懇、不貪的服務,得到鄉親的認同。
陳超明表示,他也要特別感謝家人,以及苗栗縣長鍾東錦、苗栗縣議會議長李文斌、國民黨立委邱鎮軍等人都是一路相挺。對於是否感到委屈,他說,政治人物必須要去面對,但這次判決至少是「第一個好的兆頭」。(編輯:翟思嘉)11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