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法務部今天表示,台灣與英國持續推動受刑人移交合作,9月29日及10月5日先後將2名英籍受刑人移交英方接返回國服刑,為台英簽署協議以來第4及第5件移交案件。
法務部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這2名英籍受刑人原在台灣服刑,由英國皇家監獄及緩刑署(HM Prison & Probation Service)派員來台接返英國,繼續執行剩餘刑期。
法務部表示,移交外籍受刑人返回母國執行刑期,除有利家屬就近探視,也有助受刑人日後復歸社會,兼顧司法正義及人道關懷,因此法務部與英國皇家監獄及緩刑署、英國在台辦事處持續合作,協助在台服刑的英籍受刑人返國。
為完成這次2件移交案,法務部召開跨機關工作會議,邀集英國皇家監獄及緩刑署、英國在台辦事處,以及外交部、移民署、調查局、矯正署、台北監獄、桃園地檢署等機關共同參與。
法務部指出,各單位就移交日期、戒護措施、證件確認及相關執行細節進行協調,確認符合跨國移交受刑人相關程序後,分別於9月29日及10月5日完成移交。
法務部表示,台英簽署受刑人移交協議以來,經過多次合作,從案件請求、審查、執行規劃到實際移交,已逐步建立穩定的聯繫及合作機制,目前累計完成5件受刑人移交案件。(編輯:張雅淨)115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