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民國113年第1季自然人取得住宅計12萬3178人次,其中女性6萬1915人次,略多於男性6萬1263人次,都以買賣、拍賣取得占比最高,但繼承、贈與取得的男性則略多於女性。
內政部最新公告指出,為了解住宅取得的性別差異情形,利用建物所有權異動索引及個人戶籍資料,針對住宅取得方式進行性別分析。113年第1季自然人取得住宅計12萬3178人次,其中男性6萬1263人次、女性6萬1915人次。
內政部指出,男、女性都是以買賣、拍賣取得占比最高,男性占61.98%、女性占66.38%;繼承、贈與取得次之,男性占33.51%、女性占31.61%,合計大於9成5。顯示以買賣、拍賣取得住宅者,女性較男性多4個百分點,繼承、贈與則男性較女性多2個百分點。
內政部說,買賣、拍賣取得住宅者,113年第1季男、女性都以30到39歲占比最高,40到49歲次之,合計超過6成1。其中男性30到39歲占比大於女性,兩者相差4.21個百分點,而男性40到49歲占比小於女性,兩者相差3.89個百分點。整體而言,男性在未滿40歲的占比高於女性。
內政部表示,繼承、贈與取得住宅部分,113年第1季男、女性都以50到59歲占比最高,40到49歲次之,合計約5成。兩組年齡層男性占比都大於女性,其中50到59歲兩者相差1.43個百分點,而40到49歲兩者相差1.87個百分點。整體而言,男性在未滿60歲的占比高於女性。(編輯:林克倫)11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