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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焦點社會

北院裁定沈慶京延押2個月 主張「病情嚴重」交保失敗

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京華城案,延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地方法院今日裁定,基於沈慶京涉嫌行賄罪嫌重大,以及有串供事實等理由,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根據檢察官提供的偵查卷宗,沈慶京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表示,沈慶京與其他被告之間存在串供事實,且其政治獻金的真實捐款目的尚待調查。為確保調查過程中被告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延長羈押具有必要性。

法院審酌比例原則後認定,沈慶京的羈押原因尚未消失,且無法以具保或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因此,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應予准許。

沈慶京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應曉薇施壓台北市政府官員,使京華城獲得20%容積獎勵,不法所得達111億餘元。應曉薇與沈慶京均於8月底被北檢聲押禁見獲准。由於羈押期將屆滿2個月,北檢於22日聲請延長羈押。法院昨先裁定延押應曉薇2個月,今天傍晚裁定延押沈慶京2個月,儘管沈慶京主張病情嚴重,法院依醫院函覆認為其身體狀況未如其所述嚴重,因此決定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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