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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酒後口角持刀砍友致死 新北男殺人罪判12年6月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21日電)新北市板橋區一名陳姓男子前年酒後與沈姓友人起口角,進而持刀互砍成傷,沈男身中23刀送醫不治,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會同國民法官審理,今天依殺人罪判處12年6月徒刑。

檢方調查,前年10月21日上午陳男與沈男酒後因故起口角,沈男持刀砍傷陳男,陳男左胸及後背有刀傷,之後陳男搶下刀子砍割傷沈男頭、頸、胸、腹及四肢共23刀,沈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

合議庭認為,陳男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或有防衛過當情形,陳男雖有被砍傷,但他下手殺害沈男時已沒有被受到攻擊,陳男遭受的人身安全不法侵害已經過去,不適用減刑,且警方獲報到場時,已鎖定陳男涉案,陳男不構成自首,依殺人罪處陳男12年6月徒刑。(編輯:張銘坤)1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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