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花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交保 高分院撤銷發回更裁 中央社 2025-03-28 LINEFacebookTwitterLinkedinEmail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7日電)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經花檢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下午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編輯:李淑華)1140327 中央社 Related Posts 地方 連日降雨影響 花蓮長良、崙天便道持續封閉 焦點 逢甲大學樹倒釀1死3傷2月已列管 意外現場師生花束哀悼 焦點 逢甲大學老榕樹倒下 1學生送醫搶救不治 PrevNext1 of 2,437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留言 * 顯示名稱 * 電子郵件地址 *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