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劉世怡台北17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撤銷社子島開發案環評通過的處分。提起訴訟的社子島自救會感謝司法主持公道,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收到判決書會再與律師研議,應該會上訴。
台北市政府推動社子島開發計畫,此案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在民國111年經台北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通過,由台北巿環保局公告環評審查結果。社子島自救會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即居民勝訴。可上訴。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在宣判後表示,感謝司法為社子島居民主持公道,也感謝律師團的堅持與努力,讓社子島居民能被公平、公正地對待。
李華萍強調,沒有人反對社子島發展,大家都希望自己世代居住的土地可以共榮共好,讓後代安居樂業,呼籲台北市政府不要再做無謂的上訴,而是正視並落實居民「9大聚落完整保留」的訴求,早日解除禁限建、停止強拆。
台北市環保局長徐世勲今天在議會備詢時表示,細節仍要等看到判決書才能確認,不過目前經律師告知,判決應是聚焦在2大爭點,包含水資源再生中心是否應另案環評,以及社子島堤防是否須納入環評,「原則上我們應該還是會上訴」。
台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的理由,等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與環保局研議應補正環評報告書或上訴,不過考量協議價購具時效性,無論重行送審或提起上訴,都可能影響目前社子島區段徵收作業進度。
社子島環評案通過審查後,內政部在113年核定區段徵收案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原則,土開總隊依此在今年3月辦理首場事業計畫公聽會,後續仍須完成協議價購、區段徵收公聽會、區段徵收計畫書,再經內政部核定通過,才能執行並啟動開發。(編輯:黃名璽)11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