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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前環保署主管涉性侵女職員 聲押禁見獲准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2日電)台中地檢署偵辦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在職期間涉嫌利用公務、出差機會,對多名女職員下手性侵,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等罪,聲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國113年12月接獲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通報,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李姓總隊長涉嫌利用權勢對女性職員施加性侵害行為,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

地檢署指出,檢察官謝怡如縝密、迅速蒐證後,在今年4月17日指揮婦幼警察隊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李男住居所等處,並核發拘票將李男拘提到案。

地檢署表示,經訊問後,認定李男在111、112年間多次利用公務、出差機會,對多名女職員下手實施性侵害,涉犯刑法第221條的強制性交、第224條的強制猥褻及第228條的利用權勢猥褻等罪犯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編輯:張雅淨)1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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