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大陸國台辦今天下午表示,「定居證」是發放給被批准赴大陸定居落戶的台灣居民的一種「過渡性證件」,「台胞持有定居證不等於已取得大陸戶籍」。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台灣民眾在大陸設籍將被取消台灣身分,以及「定居證」被視為在陸設籍判斷標準等問題成為提問焦點。國台辦則在下午針對「定居證」是否等於取得大陸戶籍,以書面作出上述補充性表示。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上午說,大陸相關主管部門為台灣民眾製發台胞證、居住證、定居證行之有年,3種證件承載的功能各不相同。其中,台灣民眾申領「台胞證」、「居住證」都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
朱鳳蓮接著提到,「定居證」是發放給已被批准赴大陸定居落戶的台灣居民「短期持有的一種臨時性、過渡性證件」。但她當時並沒有提到「台胞持有定居證不等於已取得大陸戶籍」的字眼。
她並聲稱,事實證明上述政策「深受廣大台胞好評,這些證件也受到越來越多台胞的歡迎,認為有用、實用、好用」。而「民進黨當局」不斷「進行政治炒作,故意混淆各類證件」,實質就是要「恐嚇阻撓」台灣民眾申領各類證件。(編輯:邱國強/吳柏緯)1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