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18日電)高雄大樹和山光電違法施工超挖未落實水保,經濟部廢止施工許可。高雄市水利局今天證實,6月廢止第2期水保計畫時有收到業者的存證信函,對業者欲採取法律行動不予評論。
媒體報導指出,和山光電因巨額損失,上週向市府寄出存證信函,業者強調光電計畫皆依法申設,市府不應未給改正申覆期限就片面廢止,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排除向市府提告求償。
水利局今天透過文字訊息回應,對業者欲採取法律行動不予評論,該光電場水保計畫第2期在今年2月開工,但4至6月就有3次被查獲未依核定計畫施作,經市府限期業者卻未改正。
水利局強調,業者在不可開發區進行施工,有致生水土流失的情形,市府除依法開罰外,廢止其第2期水保計畫並限期植生復原。
水利局在6月19日移請橋頭地檢署偵辦,6月23日廢止第2期水保計畫。經濟部能源署已針對業者違法在未核准區域進行光電施工部分,裁罰新台幣150萬元,並廢止和山光電2期水保施工許可。
市府強調,經發局已報請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廢止原相關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都發局也報請內政部就原開發計畫部分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
水利局配合專業技師督導廠商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業者改善完成前,若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核發電業執照,市府將依電業法規定不予核轉竣工文件。(編輯:謝雅竹)11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