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連江縣23日電)連江地檢署偵辦2漁船自南竿鄉福澳港出海與大陸漁船併靠走私牡蠣案件,連江縣漁會理事長陳佳瑜等3人遭提起公訴。連江地院日前審結宣判,陳佳瑜遭判刑1年6月,可上訴。
由於近來有媒體報導馬祖地區牡蠣疑似有自大陸走私洗產地輸台情事,連江地檢署對此極為重視,檢方認為國境走私行為不僅衝擊國內農漁業經濟,更可能引發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風險,展開偵辦。
檢方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連江查緝隊偵辦,查獲陳金忠於112年4月29日涉嫌走私大陸牡蠣1110.2公斤,以及陳佳瑜、陳義章2人於112年5月27日,涉嫌走私大陸牡蠣5062公斤。
檢方偵辦,這2艘漁船從南竿鄉福澳港出海,到牡蠣養殖區附近後,與不知名大陸漁船併靠走私牡蠣,檢方5月9日偵查終結並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對涉案3人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予以量刑。
其中比較特別的是,陳佳瑜是馬祖地區唯一女船長,不僅是連江縣漁會理事長,更曾獲農業部漁業署表揚的模範漁民,判決書內容,法官認為陳佳瑜擔任漁會理事長,更應知悉水產品來源需合法養殖或進口,其等竟為圖己之利私運。
連江地院18日審結,依懲治走私條例的準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判處陳佳瑜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25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陳義章判刑1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陳金忠判刑9月,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編輯:張銘坤)11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