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勤務法庭揭牌 顧立雄:懲罰救濟將更符法治原則

2025/7/29 20:44(7/29 20:56 更新)



「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29日上午揭牌,國防部長顧立雄(左4)出席。(國防部提供)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傳真 114年7月29日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9日電)國防部表示,「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今天揭牌,部長顧立雄致詞說,陸海空軍懲罰法等兩法8月6日正式施行,未來懲罰與救濟制度將更符合法治原則,兼顧部隊領導統御與官兵權益。

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顧立雄上午主持「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官兵權益保障會」揭牌儀式,揭示軍法體系轉型的重要里程碑,象徵國軍積極朝法治化、專業化邁進;同時完善官兵權益救濟處理機制,強化制度運作的公平性與透明度,回應社會對軍中人權保障的期待。

顧立雄致詞表示,為健全軍人權益保障制度,整合原有救濟程序,國防部於民國113年完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及「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立法工作,並積極推動法規檢整、教育宣導及法院整備等各項籌備作業,展現軍中持續深化人權保障的決心。

顧立雄指出,兩法將於今年8月6日正式施行,未來懲罰與救濟制度將更符合法治原則,兼顧部隊領導統御與官兵權益,進一步強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軍中管理與權益維護機制。

顧立雄說,地方軍事法院設置的「官兵權益保障會」由國防法務官及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兼任的權保委員組成,負責審議官兵權益救濟事件,強化制度公正性與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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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施行後,國軍官兵如對身分變更、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或考績等行政處分不服,可直接向地方軍事法院設置的「官兵權益保障會」提起復審,對於其他如否准受訓、出國申請等事項,則須先向原單位提出申訴,如仍不服處理結果,可向權保會提起再申訴。

顧立雄指出,若對權保會的復審或再申訴結果不服,可向高等軍事法院勤務法庭提起行政訴訟,由軍事審判官審理案件,後續亦可上訴至高等行政法院,整體制度建立清楚分明的救濟體系,落實軍中法治與人權保障。(編輯:林克倫、林興盟)1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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