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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誆稱清大碩士 詐騙投資金遭判刑1年2月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4日電)盧姓男子至某企業應徵程式技術員,謊稱是清大碩士和曾獲台積電委託開發軟體改善機台良率,因而獲聘和詐得新台幣235萬餘元,新竹地院將盧男依詐欺罪判刑1年2月。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民國108年間盧男至新竹市某企業公司應徵程式技術員並獲應聘,盧男學歷為私立中華大學肄業,竟謊稱是國立清華大學資管系碩士班畢業生。

判決書表示,盧男甚至向彭姓企業負責人佯稱,曾因經營半導體產業公司,擁有半導體產業技術與人脈,且與台積電高層熟識,曾受託要開發半導體相關軟體,以改善台積電機台良率。

判決書指出,彭男誤信盧男有相關經驗,因此與盧男簽立契約書,聘請盧男擔任特邀技術顧問,支付60萬元簽約金;盧男另還騙取彭男投資235萬餘元開發相關工作,事後盧男一再拖延,彭男才發現受騙。

法官審酌,盧男不以正當方式賺取金錢,利用被害人對其信任,以虛構曾受託開發半導體軟體,趁機詐取款項,漠視法紀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所為應予譴責。

法官表示,盧男於審理中猶飾詞卸責,未見反省之意,將盧男依詐欺罪判刑1年2月,犯罪所得295萬8495元沒收。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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