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中國強制交社保 高費率與信心不足問題仍在

(中央社台北11日電)中國社會保險費率高,對企業和個人都形成很大負擔,分析指出,過去一些人同意不交社保,是迫於企業者強勢要求,又或者是因為對社保疑慮而自願棄保。9月1日強制社保後,這類現象會大幅解決,但社保制度問題仍在。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發布「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其中指出,雇主和員工之間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約定無效,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約時,有權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該解釋9月1日起實施。

財新網報導指出,社保在中國本來就是用人單位和員工都應按規定共同繳納的。但在過去,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議放棄社保後,勞動者又以此為由解除合約,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經濟賠償時,各地的判罰並不一致。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分析,這次司法解釋的關鍵意義在於最高法表態介入勞動糾紛,並為類似案件提供統一標準。

多名受訪專家認為,「新規」公布後,即便未必能完全杜絕企業規避社保繳納的行為,也將對用人單位有很大的法律上的震懾作用,未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議放棄社保的情況應該會非常少。

實務上,中國當前社保繳納率不足,可分為勞動者自願跟非自願簽訂棄保協議兩種情況。

報導舉例,在廣州一家小咖啡店擔任咖啡師的李小姐說,面試時老闆就明確告知不交社保,她每個月薪資約人民幣4500元(約新台幣1萬8000元),但如果要企業繳五險一金的社會保險,就要從工資中扣除1000元左右的社保補貼。她說自己若不簽棄保協議就無法得到這個工作。

但也有人的確是自願放棄社保。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勞動關係系副教授張皓分析,現實中大量存在「自願棄保」的現象,體現出現有社保制度存在的很多問題,比如跨地區轉移接續的掣肘、社保負擔較重、償付機制不夠靈活等。

他說:「是不是我們農民工的工資水平普遍較低,所以大家寧願要更多的當期現金回報。另外勞動者對長期社保基金的信心是否充足等因素,也會影響社保覆蓋擴面的效果。」

中國社保體系為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與住房公積金。

財經媒體人徐瑾在微信公眾號「重要的是經濟」中指出,企業如果上述全部繳納,比例約占稅前工資的30%-40%,個人繳費比例約10.5%-22.5%。企業和個人社保費率合計最低也是40%,最高可以超過60%,比例遠遠超過已開發國家,高福利的德國其比例大約為35%。

即使只看個人社保繳費比例,中國也不算低,養老保險為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住房公積金5%-12%,而日本沒有住房公積金,類似養老和醫保合計大概是14.5%,美國社保在不包含醫保情況下是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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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社保繳納下限有可能比實際薪資還高。比如上海,社保必須按照下限7384元繳納。企業和個人合併大概需繳納2673元到2799元,比最低工資2740元還要高。

文章主張,在中國國情和當下狀況下,應考慮讓社保降低費率,「畢竟,即使全身金毛的鵝,拔毛太多,也可能熬不過經濟的冬天」。(編輯:張淑伶/陳鎧妤)1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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