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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新莊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涉收賄助人誘捕 遭起訴

2025/8/11 19:06

(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11日電)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施姓偵查隊小隊長涉助曾姓前里長,誘捕與曾男兒子有糾紛的李姓通緝犯,曾男事後給予施男新台幣2萬元,新北檢近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施男和曾男。

根據起訴書,施姓男子於民國101年6月1日起,擔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曾男則在103年至111年間擔任新莊區里長。曾男的兒子疑從事詐騙、洗錢等,與李姓男子結怨,且耳聞李男欲對其不利等消息,曾男託人請施男協助處理。

112年6月間曾男等人赴新莊分局偵查隊向施男說明,施男查詢資料發現李男遭檢方通緝,便與曾男互加通訊軟體LINE好友,討論如何誘捕李男。

同年7月2日夜間、3日上午,警方試圖逮捕李男未果;曾男於7月3日中午聯繫施男,稱事成後「再包個破案獎金」,請託施男儘速處理,晚間施男與派出所員警合作,逮獲李男。4天後曾男與施男相約派出所外,在車上將裝在牛皮紙袋中2萬元交付,被路口監視器拍下。

檢廉約談時,施男原認罪並表示願繳回犯罪所得,但致電擔任警官的妻子張姓女子後,張女要求不能認罪。施男之後辯稱是加菜金經過隊長同意,他才收下,但被隊長否認。

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施男,另依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起訴曾男。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表示,針對施姓小隊長涉嫌貪污罪遭檢方起訴一事,分局將在收到起訴書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停職,待司法偵審結果,依法追究相關考核及監督不周之責任。(編輯:方沛清)1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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