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19 13:33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9日電)桃園市某私立少年之家張姓執行長等4人侵占少年之家款項近千萬元、張姓執行長另涉妨害性自主。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4人,建請法院量處張姓執行長有期徒刑21年。
桃園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張姓執行長私下成立公司,再以少年之家名義受邀參與表演或於網站上販售某機構製作的蛋黃酥、滷鴨翅等商品,使民眾誤信該等商品是少年之家生產販售、所得將全數歸屬少年之家而購買。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自民國106年9月12日起至今年2月15日止,侵占新台幣841萬8032元;自109年9月至112年3月間,利用少年之家不知情之員工簽立提供領據申領勞務費,侵占勞務費用78萬9100元。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也和妻子、3名未成年子女等6人前往日本遊玩,並出具在台灣消費的發票、日本藥妝店購買私人消費品及無收據證明書,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辦理核銷,以此而挪用少年之家款項37萬元。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也挪用少年之家款項繳納3名子女學雜費39萬8629元等,以上開方式侵占少年之家款項共997萬5761元。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也分別於111、112年間,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之機會,以刮痧名義強制猥褻2名院生,更假借刮痧治療子宮肌瘤為由,按摩員工進而以手指強制性交。
桃檢表示,本案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主動告發,檢方經整合相關事證後,今年4月14日搜索少年之家,並傳訊張姓執行長等人到案,並當庭逮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執行長與其妻子及洪姓被告獲准。
檢方也查扣張姓執行長等人金融帳戶共763萬8219元及美金8948.7元;檢察官起訴後建請法院接續羈押張姓執行長等3人,除洪姓被告以80萬元具保外,張姓執行長和妻子均繼續羈押。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強制性交、對精神障礙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嫌;其餘被告3人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等4人明知少年之家為庇護弱勢、實踐公益目的之機構,卻挪用資金近1000萬元私用,惡性重大。
桃檢表示,張姓執行長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機會強制猥褻、性交被害人,所為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回復之傷害,並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之信任。
桃檢建請法院量處張姓執行長有期徒刑21年,其餘被告3人量處有期徒刑6月至6年。(編輯:李錫璋)1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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